關于合肥學院更名大學等事項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》等有關規定,現對擬向教育部申報的合肥學院更名合肥大學、新設安徽公安學院事項向社會公示。
公示時間2023年5月5日—5月10日,公示期內,如有不同意見,請以書面形式據實反映,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系電話,否則不予受理,我們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,并為反映人保密。
有關書面意見請于5月10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(掃描件)方式反映。
受理部門:安徽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(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號)
郵政編碼:230061;電話(傳真):0551-62849086;
電子郵箱:wangxin@ahedu.gov.cn
安徽省教育廳
2023年5月5日
擬申報高校設置事項基本情況表
申請建校 名稱 |
建;A |
申報事項 |
辦學地點(法人登記地點) |
全日制 在校生 |
基本辦學條件 |
||||
校園面積(畝) |
校舍建筑面積(萬平方米) |
教學儀器設備值 (萬元) |
圖書 (萬冊) |
專任教師(人) |
|||||
合肥大學 |
合肥學院 |
更名 |
合肥市經開區錦繡大道99號 |
15512 |
1512.95 |
69.21 |
48536.6 |
245.51 |
1041 |
安徽公安學院 |
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、安徽省公安廳警察訓練總隊 |
新設 |
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島生態科學城治中路1號 |
0 |
1062 |
15.31 |
5375.32 |
32.6 |
303 |
注:表中數據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。